申请积分落户需要注意的事项积分落户申请后,何时才能落户? 市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市公安部门,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人口规模,并综合当年度积分落户申请情况,拟订年度积分落户指标计划(分数线),报市政府批准后在中国杭州、平安杭州网站等公布。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携带有效身份证明,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《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》,通知书有效期为自公示结束之日起60天内,逾期不领取或领取后不办理的,视作放弃本轮落户资格。 申请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: 1. 持有本市有效的《浙江省居住证》; 2. 年满18周岁; 3.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 4.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。 积分落户可以选择的落户地址: 1. 本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城镇合法固定住所; 2. 城镇有家庭户的亲友处; 3. 用人单位集体户; 4. 人才中心集体户; 5. 居住地社区集体户。 不能落户的地址: 1. 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; 2. 非住宅用房(商业用房); 3. 军产房; 4. 集体土地住宅; 5. 个人出租私房(不能作为户主立户,房东同意作为非亲属挂靠可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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